學學營業範疇
文化創意人才培訓(文化創意產業課程・文化創意線上學習)
文化創意產業育成(文化創意新創投資・文化創意品牌顧問)
文化創意品牌經營(國際設計大師合作・國際行銷通路合作)
文化創意場地經營(文化創意活動舉辦・文化創意新品發表)
國際文化交流合作(國際參訪體驗學習・深度旅遊見習觀察)
文化創意產業範疇
產業類別內容及範圍
一、視覺藝術產業指從事繪畫、雕塑、其他藝術品創作、藝術品拍賣零售、畫廊、藝術品展覽、藝術經紀代理、藝術品公證鑑價、藝術品修復等行業。
二、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指從事音樂、戲劇、舞蹈之創作、訓練、表演等相關業務、表演藝術軟硬體(舞台、燈光、音響、道具、服裝、造型等)設計服務、 經紀、藝術節經營等行業。
三、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指從事文化資產利用、展演設施(如劇院、音樂廳、露天廣場、美術館、博物館、藝術館(村)、演藝廳等)經營管理之行業。
四、工藝產業指從事工藝創作、工藝設計、模具製作、材料製作、工藝品生產、工藝品展售流通、工藝品鑑定等行業。
五、電影產業指從事電影片製作、電影片發行、電影片映演、及提供器材、設施、技術以完成電影片製作等行業。
六、廣播電視產業指利用無線、有線、衛星廣播電視平台或新興影音平台,從事節目製作、發行、播送等之行業。
七、出版產業指從事新聞、雜誌(期刊)、圖書等紙本或以數位方式創作、企劃編輯、發行流通等之行業。
八、廣告產業指從事各種媒體宣傳物之設計、繪製、攝影、模型、製作及裝置、獨立經營分送廣告、招攬廣告、廣告設計等行業。
九、產品設計產業指從事產品設計調查、設計企劃、外觀設計、機構設計、人機介面設計,原型與模型製作,包裝設計,設計諮詢顧問等行業。
十、視覺傳達設計產業指從事企業識別系統設計(CIS),品牌形象設計。平面視覺設計,網頁多媒體設計、商業包裝設計等行業。
十一、設計品牌時尚產業指從事以設計師為品牌或由其協助成立品牌之設計、顧問、製造、流通等行業。
十二、建築設計產業指從事建築物設計,室內裝修設計等行業。
十三、數位內容產業指從事提供將圖像、文字、影像或語音等資料,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之行業。
十四、創意生活產業指從事以創意整合生活產業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行業,如飲食文化體驗、生活教育體驗、自然生態體驗、流行時尚體驗、特定文物體驗、工藝文化體驗等行業。
十五、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指從事具有大眾普遍接受特色之音樂及文化之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之行業。
十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產業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指從事以影視、音樂、動畫、劇本延伸授權或其他原生創意,並透過場景營造、機械科技、數位科技或表演詮釋,提供大眾具深入情境文化體驗之行業。
指從事中央主管機關依下列指標指定之其他文化創意產業:一、產業提供之產品或服務具表達性價值及功用性價值。二、產業具成長潛力,如營業收入、就業人口數、出口值或產值等指標。
學學國際文化創意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證照
文化創意產業育成機構
產業育成業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育之事業。」
學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新創公司,並開設多元文化創意課程及從事企業品牌顧問工作。

文化創意產業職能訓練中心
職能訓練中心係指「為鼓勵企業與在職勞工進修學習,持續提升工作必備職能,發展符合產業需求的能力,確實促進產業發展及提升國家競爭力。」學學開設文化創意產業職能訓練課程,承辦政府文化創意人才培訓委託案。

學校合作教學場所
學學所在建築物為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許可之D5休閒文教類使用建物。教室為正式的合格教學場所,可與各級學校合作。